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符合参保条件的险法未参保人员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前何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补缴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养老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省人社厅实施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并从欠费之日起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办理补缴时,记者18日获悉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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